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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管理用房變動環境影響評價環保公示

日期:2021-06-29來源:工程前期部瀏覽次數:3734 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規定,現將“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管理用房變動環境影響評價”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概述

項目名稱: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管理用房變動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紹興市柯橋區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已建;

建設地點:項目實際建設管理用房選址位于柯橋區王坦鎮小舜江(南溪)南側;

建設內容:建設管理用房占地面積12000m2, 主要為工作人員辦公、公路巡邏人員休息、接待上級領導視察等,不設置食堂,就餐由外餐飲單位配送,建筑采用電能空調系統,不設置公路路面瀝青修補等設施。

項目管理用房場地約5000m2,現在被臨時作為王壇鎮公交站使用,主要是為了方便當地村民出行,該公交站的經營單位為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第二有限公司。

根據《關于王壇公交站的情況說明》(紹興市柯橋區交通運輸局已經證明),屬于一般公交站,不屬于公交樞紐、長途客車站;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公交站不再審批名錄范圍之內。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運營期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工作人員生活污水;廢水經化糞池后接入王壇鎮市政污水管網,排至王坦鎮沙地泵站,再排至王壇污水總站,排入紹興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納管標準 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出水排入錢塘江,對水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廢氣:項目管理用房無廢氣;

運營期噪聲:項目管理用房工作噪聲對環境無影響。

運營期固廢:項目管理用房工作人員生活垃圾收集于室內垃圾桶,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

廢水:廢水經化糞池后接入王壇鎮市政污水管網,排至王坦鎮沙地泵站,再排至王壇污水總站,排入紹興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 。

廢氣:項目無廢氣;

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收集于室內垃圾桶,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

噪聲:管理用房工作噪聲對環境無影響。

四、水源保護區相關分析結論

根據《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和《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湯浦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的通告》(紹政發[2016]56號)等文件。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原審批的管理用房位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本次實際建設管理用房也位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對比各項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要求,本次實際建設管理用房能符合相關二級水源保護區的規定。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含管理用房)經原紹興市柯橋區環保局審批(批文號:紹柯環審[2016]14號),經審批的管理用房選址位于小舜江北溪北側,選址屬于湯浦水庫二級水源保護區范圍,不涉及水源一級保護區,由于該地塊土地征用難以落實,并且場地過于狹窄,沿著北溪必須建筑紅線退讓,導致無法用于管理用房工程建設。

建設單位將管理用房實際建設在小舜江南溪南側,占地面積和原審批一致,選址屬于湯浦水庫二級水源保護區范圍,不涉及水源一級保護區,實際已經建成,管理用房無廢氣排放,生活污水納入王壇鎮市政污水管道,排入紹興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處理,總體上能符合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規定。

項目實際建設管理用房符合紹興市柯橋區“三線一單”要求,不涉及柯橋區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可達標排放;區域環境質量可保持功能區要求;符合當地規劃和土地利用要求。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規,嚴格執行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項目管理用房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評報告文本方式和期限

環評單位制作了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文本,存放在建設單位處,關心本項目的人士可于公告張貼期間致電或到該單位查閱并歡迎提出寶貴意見。公眾還可以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索要相關信息,期限為公示結束之前。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認為該區域主要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對本項目建設最擔心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其他意見和建議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現場訪問等方式發表對本項目和本次評價的具體意見,也通過書面向環評單位、建設單位或相關審批單位提出;也可以將意見另外抄送相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對該項目建設予以公示,公示張貼不少于10個工作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13日)。公眾對本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相關意見的,可在公告期間內提出。

九、項目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和審批單位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紹興市柯橋區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單位所在地:柯橋區群賢路 2855 號柯橋區建設集團;

聯系人:馮凱     聯系電話:0575-85561482;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

浙江環龍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428號;

聯系人:趙崇良;聯系方式:0571-88975805;

3、相關審批部門

審批單位:柯橋區行政審批局;

地址:柯橋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575-84125156;

十、公眾意見表

本次公眾參與意見表見本公告發布網站(建設單位官網)。


  公告發布單位:紹興市柯橋區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6月29日


/File/file/20210629/20210629090833_4079.pdf

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管理用房變動環境影響評價環保公示

日期:2021-06-29來源:工程前期部瀏覽次數:3734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規定,現將“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管理用房變動環境影響評價”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概述

項目名稱: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管理用房變動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紹興市柯橋區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已建;

建設地點:項目實際建設管理用房選址位于柯橋區王坦鎮小舜江(南溪)南側;

建設內容:建設管理用房占地面積12000m2, 主要為工作人員辦公、公路巡邏人員休息、接待上級領導視察等,不設置食堂,就餐由外餐飲單位配送,建筑采用電能空調系統,不設置公路路面瀝青修補等設施。

項目管理用房場地約5000m2,現在被臨時作為王壇鎮公交站使用,主要是為了方便當地村民出行,該公交站的經營單位為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第二有限公司。

根據《關于王壇公交站的情況說明》(紹興市柯橋區交通運輸局已經證明),屬于一般公交站,不屬于公交樞紐、長途客車站;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公交站不再審批名錄范圍之內。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運營期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工作人員生活污水;廢水經化糞池后接入王壇鎮市政污水管網,排至王坦鎮沙地泵站,再排至王壇污水總站,排入紹興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納管標準 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出水排入錢塘江,對水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廢氣:項目管理用房無廢氣;

運營期噪聲:項目管理用房工作噪聲對環境無影響。

運營期固廢:項目管理用房工作人員生活垃圾收集于室內垃圾桶,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

廢水:廢水經化糞池后接入王壇鎮市政污水管網,排至王坦鎮沙地泵站,再排至王壇污水總站,排入紹興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 。

廢氣:項目無廢氣;

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收集于室內垃圾桶,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

噪聲:管理用房工作噪聲對環境無影響。

四、水源保護區相關分析結論

根據《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和《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湯浦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的通告》(紹政發[2016]56號)等文件。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原審批的管理用房位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本次實際建設管理用房也位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對比各項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要求,本次實際建設管理用房能符合相關二級水源保護區的規定。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S212(32省道)紹興市柯橋區王壇至王城段改建工程(含管理用房)經原紹興市柯橋區環保局審批(批文號:紹柯環審[2016]14號),經審批的管理用房選址位于小舜江北溪北側,選址屬于湯浦水庫二級水源保護區范圍,不涉及水源一級保護區,由于該地塊土地征用難以落實,并且場地過于狹窄,沿著北溪必須建筑紅線退讓,導致無法用于管理用房工程建設。

建設單位將管理用房實際建設在小舜江南溪南側,占地面積和原審批一致,選址屬于湯浦水庫二級水源保護區范圍,不涉及水源一級保護區,實際已經建成,管理用房無廢氣排放,生活污水納入王壇鎮市政污水管道,排入紹興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處理,總體上能符合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規定。

項目實際建設管理用房符合紹興市柯橋區“三線一單”要求,不涉及柯橋區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可達標排放;區域環境質量可保持功能區要求;符合當地規劃和土地利用要求。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規,嚴格執行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項目管理用房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評報告文本方式和期限

環評單位制作了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文本,存放在建設單位處,關心本項目的人士可于公告張貼期間致電或到該單位查閱并歡迎提出寶貴意見。公眾還可以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索要相關信息,期限為公示結束之前。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認為該區域主要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對本項目建設最擔心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其他意見和建議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現場訪問等方式發表對本項目和本次評價的具體意見,也通過書面向環評單位、建設單位或相關審批單位提出;也可以將意見另外抄送相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對該項目建設予以公示,公示張貼不少于10個工作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13日)。公眾對本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相關意見的,可在公告期間內提出。

九、項目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和審批單位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紹興市柯橋區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單位所在地:柯橋區群賢路 2855 號柯橋區建設集團;

聯系人:馮凱     聯系電話:0575-85561482;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

浙江環龍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428號;

聯系人:趙崇良;聯系方式:0571-88975805;

3、相關審批部門

審批單位:柯橋區行政審批局;

地址:柯橋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575-84125156;

十、公眾意見表

本次公眾參與意見表見本公告發布網站(建設單位官網)。


  公告發布單位:紹興市柯橋區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6月29日


/File/file/20210629/20210629090833_4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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